2021-06-11 15:24點擊數(0) 加入收藏
項目編號:WL2021ZZ097
根據《關于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實施意見》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將位于酒泉市肅州區公園路125號酒泉“1969”文化藝術創意園園區內特色文化創業集市部分經營性商鋪公開租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標的 序號 |
標的名稱 |
(m2) |
年租金掛牌價(元) |
租賃保證金(元) |
租賃 年限 |
租賃押金(元) |
場地現狀 |
1 |
5號商鋪 |
13.56 |
165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9.13m2,室外4.43m2,有電、帶空調 |
2 |
6號商鋪 |
13.56 |
165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9.13m2,室外4.43m2,有電、帶空調 |
3 |
7號商鋪 |
13.56 |
165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9.13m2,室外4.43m2,有電、帶空調 |
4 |
8號商鋪 |
13.56 |
165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9.13m2,室外4.43m2,有電、帶空調 |
5 |
9號商鋪 |
12.05 |
150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8.31m2,室外3.74m2,有電、帶空調 |
6 |
10號商鋪 |
12.05 |
150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8.31m2,室外3.74m2,有電、帶空調 |
7 |
11號商鋪 |
13.56 |
165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9.13m2,室外4.43m2,有電、帶空調 |
8 |
12號商鋪 |
13.56 |
165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9.13m2,室外4.43m2,有電、帶空調 |
9 |
13號商鋪 |
13.56 |
165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9.13m2,室外4.43m2,有電、帶空調 |
10 |
14號商鋪 |
13.56 |
1650 |
4000 |
1年 |
4000 |
室內9.13m2,室外4.43m2,有電、帶空調 |
二、承租方資格和條件
1.具有良好商業信用和資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均可報名參與。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承租方確定方式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四、租賃須知
1.公告期:2021年6月11日至6月29日17時止。公告期內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4個周期。
2.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租賃標的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應攜帶《現場踏勘確認書》到我所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并提交相關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按規定時間交納租賃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租賃保證金確認到賬后,取得參與租賃資格。逾期未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或租賃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租賃意向。未承租方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
3.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應在10日內支付交易服務費并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內容以出租方相關約定為準),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賬戶交納全部租金,已交納的租賃保證金轉為租賃押金。未按約定支付視為承租方放棄承租,出租方按違約處理,租賃保證金及租賃押金不予退還,且出租方可以重新公開租賃。
4.本次租賃標的以實際現狀為準進行租賃。意向承租方應充分了解租賃標的現狀,并向出租方咨詢。參與租賃則視同已實地踏勘并進行咨詢,確認了租賃標的面積、經營范圍、瑕疵等現狀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賃公告的全部條款。自行承擔租賃后的全部風險和責任。
5.承租方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如承租方不能按規(約)定使用租賃標的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6.此次租賃活動所產生的稅、費由租賃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7.其他詳見《租賃申請與承諾書》《租賃須知》《租賃合同(待簽)》等文件。
五、特別告知事項
1.出租方要求租賃標的須多業態經營,入駐業態及商品應具備時下流行元素或體現“有趣”的特點,包括但不限于奇趣混搭手工藝品、掛件飾品、布藝公仔、環保物料再創作產品、舊物改造再利用產品、新奇電子產品、小型創意家居用品、創意個性服飾等;手工藝品如編織、刺繡、軟陶、雕塑、黏土、布藝、陶藝、創意DIY等或具有“潮”“萌”“酷”“搞笑”等元素的文創類產品。
2.意向承租方可報名參與兩個標的,報名前須詳細了解租賃標的相關情況并與出租方確定經營業態,無業態品類沖突并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報名參與。
3.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標的轉租、轉讓、轉借或調換給第三方使用,或與第三方簽訂分包經營租賃等協議;不得中途改變租賃標的經營范圍,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租賃合同,已支付的租金、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4.租賃標的運營產生的電費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按照相關部門的征收標準按計量向出租方交納,具體交納期限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物業及管理費按月核收,其中:面積12.05m2商鋪按照30元/月收??;13.56m2商鋪按照35元/月收取,承租方需在《租賃合同》簽訂后的30日內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賬戶付清租賃期內的物業費和管理費。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酒泉市肅州區盤旋東路83號
聯系方式:殷經理 0937-5818625 18109371655
踏勘聯系人:王主任18009370329
網 址:甘肅省產權交易所www.nurtureeats.com
甘肅省產權交易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