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現將蘭州城關區慶陽路75號中科銀座部分辦公用房公開掛牌轉讓。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標的基本情況
序號 | 標的名稱 | 規劃用途 | 建筑面積(㎡) | 相關權證號 | 掛牌價(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其他事項 |
1 | 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75號中科銀座第2單元28層2815室 | 辦公/寫字樓 | 190.47 | 蘭房預(城關區)字第61139號 | 209.52 | 50 | 房屋所在建筑因歷史遺留問題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 |
2 | 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75號中科銀座第2單元29層2916室 | 辦公/寫字樓 | 231.34 | 蘭房預(城關區)字第61149號 | 254.47 | 50 | |
3 | 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75號中科銀座第2單元29層2917室 | 辦公/寫字樓 | 630.37 | 蘭房預(城關區)字第61145號 | 693.41 | 50 | |
4 | 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75號中科銀座第2單元28層2817室 | 辦公/寫字樓 | 630.37 | 蘭房預(城關區)字第61151號 | 693.41 | 50 |
二、轉讓方式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轉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買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三、受讓資格和條件
1.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均可報名。
2.受讓方須在成交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按照《資產交易合同》約定付清成交價款。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受讓須知
1.公告期: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17時。
2.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轉讓標的并了解相關情況,按要求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資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時前,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資格審查合格且交易保證金確認到賬后,取得參與受讓資格。逾期未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資料,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受讓意向。未受讓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
3.意向受讓方需在公告期內自行登錄交易所網站(www.nurtureeats.com)E交易專區進行會員注冊、報名,報名時須自行填寫后上傳《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現場踏勘確認書》及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報名材料的掃描件。
4.受讓方須在成交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按照《資產交易合同》約定付清成交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5.轉讓標的成交價款不包含轉讓標的辦理移交和變更登記過程中按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受讓方須自行辦理轉讓標的權屬變更和水、電等戶名變更登記手續。轉讓標的在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時應繳納的有關稅、費依據國家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6.轉讓標的所在建筑因歷史遺留問題暫無法辦理產權證,目前轉讓標的僅擁有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和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編號為(2017)甘01執849號之一《執行裁定書》,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需自行辦理房屋變更手續,轉讓標的無法辦理房屋變更手續,或房屋變更后的相關證明記載事項與原房屋預告登記證明記載事項不一致的,或與公告內容不一致的,不改變交易結果和成交價格。
7.本次轉讓標的以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實地踏勘,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并到有關部門咨詢。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對轉讓標的無任何異議,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交易風險。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瑕疵或面積勘丈誤差、轉讓標的無法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現場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成交價款,也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損失和費用。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8.其他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與《資產交易合同(待簽)》等產權交易文件。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褚經理15393113132 趙經理18993111614
聯系地址:蘭州市張掖路87號中廣大廈9樓
網 址:甘肅省產權交易所:www.nurtureeats.com
微 信 號:GSCQ456
甘肅省產權交易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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